汕头一自建房被人为纵火致1死4伤?
是的,11月12日下午1时许,广东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峰下社区一自建房5楼发生一起人为放火案件,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包括犯罪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钱某续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伤者已送医救治,案件正在加紧审理中。
据网传视频显示,一栋楼房的五楼的房间里有浓烟往外冒出,其中有三个窗口已的烟特别浓重。救护车的到来,给伤者带来了一线生机。不过,在担架上的伤者让人很是心痛。他躺在担架上高举着烧焦的双臂。
这场大火造成1死4伤。暂且不说财产损失,就这样的人员伤亡确实让人心痛。不知道什么的样的矛盾能让纵火者走向这条极端道路。固然纵火者已经受伤,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他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论什么原因,纵火者也没有理由这样来处理双方的矛盾。
扩展资料:
纵火案量刑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汕头一自建房被人为纵火致1死4伤 包括犯罪嫌疑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