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是什么?
天津条约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2、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
3、外籍传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4、外人得往内地游历、通商。
5、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
6、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
7、对英赔款银400万两,对法赔款银200万两。
《天津条约》对中国主权的又一次严重的破坏,使英国及其他三国又获得了一系列侵略特权。它为这英、美、法、俄通过其驻华使领人员对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施加影响提供了条件。
并使得英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扩展到了华南、长江流域和东北,更加靠近出口货物的产地和进口货物的行销地,从而更加有利于其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中国的原料,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
天津条约时代背景
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同年,沙皇俄国以武力迫使黑龙江将军奕山签订《瑗珲条约》。
1859年6月,英、法、美以进京换约被拒为由,率舰队炮击大沽。提督史荣椿率守军还击,击沉击伤敌舰10艘,毙伤敌军近500人,重伤英舰队司令何伯,史荣椿战死。1860年8月,英法联军18000人,由北塘登陆,进占天津。9月,清军在北京通州八里桥迎战英法联军失利。清咸丰帝携皇后、懿贵妃等离京逃往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