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什么负责?
是由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的。
建筑施工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等。
2、努力学习并且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方法。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如果遇到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报告领导处理。
4、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5、参加安全检查,负责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6、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协助领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7、 协助并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一起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8、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行为或者安全隐患时可立即勒令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