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受伤导致高位截瘫怎么赔偿?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
给个体户装修房子,我与房东谈好价格,然后又喊了个人帮忙干,结果喊的那个人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高位瘫痪,请问怎么划分责任,怎么处理后续事...
给个体户装修房子,我与房东谈好价格,然后又喊了个人帮忙干,结果喊的那个人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高位瘫痪,请问怎么划分责任,怎么处理后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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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2020-09-09 广告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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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房主承担一定责任,受伤者本人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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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工地上受伤导致高位截瘫,怎么赔偿?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我认为工地上受伤导致高位截瘫,让老板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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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按劳动局规章制度办,鉴定结果下来,按等级或条件赔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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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进行伤残鉴定,下一步去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如果用人单位还不愿承担责任,那就直接起诉到本地的法院,按国家工伤法执行。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首先应该进行工伤认证,确定是工伤,再鉴定属于的工伤造成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根据鉴定的级别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以没有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首先应该进行工伤认证,确定是工伤,再鉴定属于的工伤造成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根据鉴定的级别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以没有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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