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和受理:
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到卫生监督局许可办证科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和须知。
(一)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提供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经省卫生厅考核合格的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的名称或所配备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姓名,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方式,危害健康事故处置办法;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情况的书面材料;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证明材料;
8、使用的公用物品委托洗涤消毒的,应当提供委托协议以及被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卫生学评价报告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
10、配备的公共卫生用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11、水质检验报告单或自来水水票。
(二)申请延续、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延续、复核申请;
2、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
(三)申请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供的材料:
1、需要变更的事项;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3、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
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单位的印章和标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二、 承办:
卫生监督所负责承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相关事宜。
三、审核:
卫生监督所监督科室工作人员按标准审核全部书面材料,并经现场监督检查符合标准的,由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并于材料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意见。
四、批准:
监督科室工作人员审核验收以后,把相关材料交由卫生监督所审批,最后报请奎屯市卫计委审批。
五、办结:
卫生监督所许可办证科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核发。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卫生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
扩展资料
根据要求,取消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切实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
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停止上述4类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已受理的,停止审批。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注销上述4类场所的卫生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