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编号有哪些?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国家高速公路是国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G”表示。
数字及数字与字母编号如下:
1、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2、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
3、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为10~90。
4、并行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2”+并行线顺序号组成。并行线的顺序号按主线的东、西、南、北方位排列。
5、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为91~99。
6、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的前进方向由起向终点顺序排列。
7、城市绕城环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0”+城市绕城环线顺序号组成。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为最小者,如该主线所带城市绕城环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选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依此类推。
高速公路命名规则介绍
《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规定,国家高速公路命名规则为:首都放射线、纵线、横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编号由字母标识符汉语拼音“G”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
如“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简称“沈海高速”,编号“G15”。地区环线以地区名称命名,如“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杭州湾环线高速”,编号“G92”。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如“上海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上海绕城高速”,编号“G1503”。
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规则一致,编号由字母标识符汉语拼音“S”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如“上海市区—嘉定高速公路”,简称“沪嘉高速”,编号“沪高速S5”。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速公路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