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务员调剂是怎么调的?
这次我才参加完新疆乡镇公务员考试!成绩在自己选的位置上不如人意!~
但是相对其他位置确是比较高的成绩!~我想问这个的调剂是什么时候怎么报!~以什么方式告诉你的?~
我记得我填写报名表的时候没有“是否可调剂”的一项选择!~
请知道的尽快给我答案!~我必当重谢并追加悬赏!~谢谢!~ 展开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比如2:1)的招录岗位进行调剂(已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不参与调剂,保持原报岗位不变),审核单位将对参与本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缺额数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至补足面试缺额为止(调剂报名数未达缺额数的岗位,可以等额开展面试。)
调剂进入的考生笔试成绩有可能高于原来就报该岗位且进入首轮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也有可能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于首轮进入面试的原报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但因为缺额数的限制,在比同样参加调剂报名的其他考生笔试成绩低的情况下,而无法通过调剂。
扩展资料
公务员调剂的条件和资格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进入调剂名单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调剂
公务员调剂方式为: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比如2:1)的招录岗位进行调剂(已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不参与调剂,保持原报岗位不变)。
审核单位将对参与本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缺额数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至补足面试缺额为止(调剂报名数未达缺额数的岗位,可以等额开展面试。)
公务员调剂的条件和资格:
1、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2、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3、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4、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5、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6、进入调剂名单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体检要求: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
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调剂
一般会贴出来调剂的日期,地方省得较多,因为很多人报的部门集中,其他的单位人少,最后过线的都少,有的一个没有的,关注报名那个网站,会贴出来什么时候有调剂信息,自己密切关注吧.
申请调剂,自己直接联系,一般会给出需要调剂的单位的电话!!
下面是2010湖南公务员面试调剂开始 十大注意事项提示 可以借鉴一下哈:
湖南省公务员笔试尘埃落定,面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专家提醒,今日起为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部分职位进行面试调剂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抓紧时间申请,不要错失良机。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100分)。
三、已经进入报考职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不能再申请调剂。
四、调剂分别在省直单位(含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和省交警总队)之间、市(州)与市(州)之间、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进行,省垂直管理单位按属地原则的要求进行调剂。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六、申请调剂的考生被录用时必须与该招考单位签订服务期满3年以上才能流动的合同。
七、调剂报名时间。省直单位从7月19日至23日(每天8:30至17:00时止);市(州)和县(市、区)从7月19日至24日18:00时止(详见各市州人事局网站)。
八、调剂实行分级现场报名。申请调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递交调剂申请表,其中申请调剂省直单位职位的在省人才中心二楼大厅(湘府路168号)递交调剂申请表。
九、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会同招考单位按“缺一补一”的原则,采取从符合调剂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调剂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确定调剂人选。各市州及其县(市区)调剂人选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并于7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汇总审批后公布。
十、调剂职位和人数等详细情况,查看《湖南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面试人选的公告》。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考生之间进行;
(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般会在你所报的岗位招录结束后,发出通知的。
Ps:仅做参考,因为政策千变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