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子写儿子名字,儿子不孝,想收回房子怎么办?
父母将购置的房产无偿赠与给自己子女,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赠与人(父母)可以随时都撤回赠与的财产。但依法已经办理完登记手续的,视为赠与合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人都无权进行撤销。
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依法负有赡养、辅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如果,成年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行政法规)第十条第四项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以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行政法规)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