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在股票市场中,如果股票涨停板封不住出现频繁打开涨停板的情况,这有可能是由于当市场出现追涨停跟风买盘时,就会被主力资金的卖出单消化,从而达成主力资金出货的目的。如果主力资金完成出货,那么股票缺乏集中资金带动,股票价格很有可能会出现下跌。
通常情况下,股票涨停板频繁打开不能封死。而且,出现放量下跌,换手率突然增大的情况。这就有可能是主力资金在利用涨停诱多出货,股票价格从涨停板打开就表示上升的多头力量在逐步减弱,股票在涨停价的买入投资者已经被股票的卖方所消化,股票价格大概率会出现下跌调整。因此,投资者就需要注意减仓或者抛售。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的买卖五档来观察分析股票的封单情况,来决定股票打开涨停板后是否需要卖出。通常股票价格出现涨停时,如果股票买卖五档的买一封单较小,就表示股票价格在涨停价没有很多投资者跟风买入,有部分投资者选择卖出该股。那么,股票在盘中很有可能会打开涨停板,表示市场投资者并不是很看好股票价格后续的上涨,股票价格有可能会打开涨停板出现下跌调整的情况。
【拓展资料】
涨停板——证券市场中交易当天股价的最高限度称为涨停板,涨停板时的股价叫涨停板价。 一般说,开市即封涨停的股票,势头较猛,只要当天涨停板不被打开,第二日仍然有上冲动力,尾盘突然拉至涨停的股票,庄家有于第二日出货或骗线的嫌疑,应小心。
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不包括被特殊处理A股的涨跌幅以10%为限,当日涨幅达到10%限为上限,买盘持续维持到收盘,称该股为涨停板,ST类股的涨跌幅设定为5%,达到5%即为涨停板。涨停板,是指当日价格停止上涨,而非停止交易。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
涨停板
有些交易所会为证券、商品、合约设定单日涨跌幅限制,比如限定个股单一交易日最多只能较上收盘价上涨或下跌10%,当价格升至当日价格上限,就称为涨停板,跌至价格下限则称为跌停板。有些交易所会在涨停板或跌停板时停止交易,直至市场价格脱离价格上限或下限;也有交易所会在短暂停止交易后于扩大的价格区间内恢复买卖。
我国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以s,st,s*st开头的股票不得超过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涨幅限制: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幅限制,涨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涨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通常情况下,股票涨停板频繁打开不能封死。而且,出现放量下跌,换手率突然增大的情况。这就有可能是主力资金在利用涨停诱多出货,股票价格从涨停板打开就表示上升的多头力量在逐步减弱,股票在涨停价的买入投资者已经被股票的卖方所消化,股票价格大概率会出现下跌调整。因此,投资者就需要注意减仓或者抛售。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的买卖五档来观察分析股票的封单情况,来决定股票打开涨停板后是否需要卖出。通常股票价格出现涨停时,如果股票买卖五档的买一封单较小,就表示股票价格在涨停价没有很多投资者跟风买入,有部分投资者选择卖出该股。那么,股票在盘中很有可能会打开涨停板,表示市场投资者并不是很看好股票价格后续的上涨,股票价格有可能会打开涨停板出现下跌调整的情况。
【拓展资料】
涨停板——证券市场中交易当天股价的最高限度称为涨停板,涨停板时的股价叫涨停板价。 一般说,开市即封涨停的股票,势头较猛,只要当天涨停板不被打开,第二日仍然有上冲动力,尾盘突然拉至涨停的股票,庄家有于第二日出货或骗线的嫌疑,应小心。
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不包括被特殊处理A股的涨跌幅以10%为限,当日涨幅达到10%限为上限,买盘持续维持到收盘,称该股为涨停板,ST类股的涨跌幅设定为5%,达到5%即为涨停板。涨停板,是指当日价格停止上涨,而非停止交易。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
涨停板
有些交易所会为证券、商品、合约设定单日涨跌幅限制,比如限定个股单一交易日最多只能较上收盘价上涨或下跌10%,当价格升至当日价格上限,就称为涨停板,跌至价格下限则称为跌停板。有些交易所会在涨停板或跌停板时停止交易,直至市场价格脱离价格上限或下限;也有交易所会在短暂停止交易后于扩大的价格区间内恢复买卖。
我国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以s,st,s*st开头的股票不得超过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涨幅限制: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幅限制,涨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涨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