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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呆账,先把贷款还清。账户内贷款还清后,联系还款银行或机构出具还款证明;
二、申请姿乎办理个人征信呆账,一般网上客服会提交申请变更,1-3个工作日后可以电话确认,15-20天后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了解处理是否结束。
呆账是一个经济领域术语,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呆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拓展资料:
下列情况可以确认为呆账:
1)借款人、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后迹和悉,金融企业收回借款人、担保人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后无法收回的债权,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清偿财产或者遗产并追偿保证人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失巨大且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后确实无法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金融企业清偿财产、追偿担保人后未能收回债务的;
4)借款人、保证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经收回借款人、保证人后金融企业仍未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担保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债务的债权;
6)借款人触犯刑法并被依法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偿还所借债务,且无其他债务承担,经追偿后金融企业确实无法收回债权的;
7)借款人、担保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后,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债权,金融企业诉诸法律,法院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强制执行,借款人、担保人均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法院决定终结、终止或者中止执行后;
8)对借款人、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不一致或消灭,法院驳回诉讼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者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灭失或者诉讼时效丧失,金融企业追偿后不能追偿的债权,法院不予受理或者支持的;
9)因上述1至8种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金融企业依法取得债务清偿资产,债务清偿金额少于贷款本息差额的;
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出具保函等垫款,申请人、担保人因上述1至9种原因无法偿还垫款,经追偿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垫款的;
11)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棚帆投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资,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注销,终止法人资格的,经清算、追偿后无法收回的金融企业股权;
12)金融企业经批准以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其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以确认为呆账。
二、申请姿乎办理个人征信呆账,一般网上客服会提交申请变更,1-3个工作日后可以电话确认,15-20天后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了解处理是否结束。
呆账是一个经济领域术语,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呆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拓展资料:
下列情况可以确认为呆账:
1)借款人、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后迹和悉,金融企业收回借款人、担保人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后无法收回的债权,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清偿财产或者遗产并追偿保证人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失巨大且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后确实无法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金融企业清偿财产、追偿担保人后未能收回债务的;
4)借款人、保证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经收回借款人、保证人后金融企业仍未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担保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债务的债权;
6)借款人触犯刑法并被依法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偿还所借债务,且无其他债务承担,经追偿后金融企业确实无法收回债权的;
7)借款人、担保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后,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债权,金融企业诉诸法律,法院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强制执行,借款人、担保人均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法院决定终结、终止或者中止执行后;
8)对借款人、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不一致或消灭,法院驳回诉讼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者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灭失或者诉讼时效丧失,金融企业追偿后不能追偿的债权,法院不予受理或者支持的;
9)因上述1至8种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金融企业依法取得债务清偿资产,债务清偿金额少于贷款本息差额的;
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出具保函等垫款,申请人、担保人因上述1至9种原因无法偿还垫款,经追偿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垫款的;
11)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棚帆投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资,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注销,终止法人资格的,经清算、追偿后无法收回的金融企业股权;
12)金融企业经批准以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其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以确认为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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