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称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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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称等级划分具体如下:
一级:国务院总理、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级到三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
三级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中央部部长、省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
四级至五级:部级副职、中央部副部长、省级副职、常委、中纪常委。
五级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中央部局长、省委部部长、地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
六级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中央部副局长、省委部副部长、地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地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
七级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处长、地委部长、县纪委副书记、调研员。
八级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常委。
九级至十二级:科长、乡级正职、乡党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九级至十三级:副科长、乡级副职、县级常委、副主任科员。
九级至十四级:科员。
十级至十五级:办事员。
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一级:国务院总理、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级到三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
三级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中央部部长、省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
四级至五级:部级副职、中央部副部长、省级副职、常委、中纪常委。
五级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中央部局长、省委部部长、地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
六级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中央部副局长、省委部副部长、地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地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
七级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处长、地委部长、县纪委副书记、调研员。
八级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常委。
九级至十二级:科长、乡级正职、乡党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九级至十三级:副科长、乡级副职、县级常委、副主任科员。
九级至十四级:科员。
十级至十五级:办事员。
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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