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身份证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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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 电话028-86407755;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大慈寺路48号 电话028-84550103;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文武路1号4楼 电话028-86647997;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交大路178号 电话028-86406317;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电话028-85092818;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电话028-83283612;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28-8563311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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