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没有毕业有档案吗
初中没有毕业有档案吗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初中没有毕业有档案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初中没有毕业有档案吗
初中没有毕业也有档案的。
每个人在入学时都会建立一个唯一的学籍档案,就如同身份号,从小学一直到大学工作,甚至工作后都会留存。即使初中没有毕业学籍档案还是存在的。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学籍档案最终归于县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扩展资料:
学籍档案的作用主要有:
1、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
2、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的主要功能: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档案;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1: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X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外省市借读生借读审批表
4、考生志愿表
5、综合素质评价表
6、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7、体检表
8、体育学科成绩记录表(免修学生应附“学生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9、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原件)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体育或文艺特长生:
①X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②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附件2:
X年杨浦区高中阶段学校“推优生”
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X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X8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X年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为“推优生”)免试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推优生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本区初中毕业生。
二、推优生推荐名额及分配方法
(一)推荐到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名额经市教委审核、平衡后下达到我区。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办学评估情况,将市推优生推荐名额全额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
(二)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优秀生(以下简称“区推优生”)名额控制在区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0%以内。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初中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应届初三毕业生总人数、近几年区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跟踪“推优生”在读情况调查信息反馈等几方面情况,将推优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推荐优秀生程序
(一)招收推优生的'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要事先公示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区招生办公室送交录取方案和学校介绍,在网上公示并在工作中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按“规则在先,严格程序”的原则进行操作。
(二)各初中学校要从德、智、体、美等几方面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推荐推优生的重要依据,“推优生”须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体育(体育与健身)学科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经学生自评和互评、班主任推荐和年级组平衡后,将拟定的推优生名单报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
(四)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推荐名单。
(五)被推荐的推优生须填写《2007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表》,经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由校长签署《2007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一周内如无异议,即以文件形式
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被推荐到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的推优生可根据分配到本区县的“推优生”招生学校和计划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报考志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按本人意愿填写《X年度上海市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志愿表》,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志愿表》归类统计后送交市考试院中招办;被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推优生材料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分送各区重点高中学校审核。
四、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学校根据推优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及择优录取办法,按计划数自主录取被推荐的推优生。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未被录取且愿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市推优生进行征求志愿。未被录取的推优生材料退还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生参加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学业考试。
被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推优生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并将该校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录取工作在市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区重点高中学校根据事先公示的录取办法,按计划数录取被推荐的推优生。未被录取的区推优生按照其顺序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五、加强推优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在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推优生”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初中学校提供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推优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以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真实可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推优生推荐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学校要建立优秀生信息反馈制度,初中学校则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并要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机会,加大招生学校的自主择优选拔权,进一步推进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