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被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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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鱼西瓜
2022-12-23 · 超过1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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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被骗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交友骗局层出不穷,诈骗分子通过婚恋网站、聊天交友工具,打着交友名义,编造虚假身份,吸引异性然后对其实施诈骗。网恋诈骗凭借其隐蔽性强,技术门槛低,诱惑性大的特点,一直活跃在我们身边。在此提醒大家:

一、不要轻信网友或陌生人。交友时,一定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大多数受害者都是被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并未认真核实其真实身份。

二、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不太了解的人,特别是还没见过面的人,多留个心眼。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提高警惕。与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防止落入“圈套”。

三、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菜篮子zj

2022-12-20 · TA获得超过798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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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恋诈骗如何处理

网恋被诈骗了财物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诈骗分子赔偿损失。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网络诈骗罪取证规定

被害人要写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提供破案线索:嫌疑人特征、被骗数额、如何交付财产、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等,公安机关可以制作询问笔录,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报案后,立案侦查,采取措施,收集犯罪证据:抓获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笔录,查明嫌疑人户籍信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同案犯、诈骗手段、诈骗数额、赃款去向、安排被害人进行辨认、追缴作案工具、向银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嫌疑人涉案财产、银行账户,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嫌疑人后继续侦查。

1、电子证据的取证

对能够为法庭接受的、足够可靠和有说服性的、存在于计算机和相关外部设备中的电子证据的确认、保护、提取和归档的过程即是电子证据的取证。电子证据获取技术的关键,是如何保证在获取数据的同时不破坏原始介质。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许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电影,该案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除了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传统证据外,还包括电子证据:视频电影文件点击率清单、服务器交易记录、公安机关网监支队远程勘验记录等。

2、电子证据的认定

电子证据能否被法庭认可并作为定案的证据,根据现行法律并无依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证据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证据才能被采纳为定案的证据。电子证据虽然从其本质来讲和这几类法定证据一样,都能证明案件事实,从内涵上并无不同,但我国法律却没有把电子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的范围,赋予其明确合法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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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5 · 超过20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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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我们面对被骗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并在被骗的1小时黄金期内,及时报警处理。在报警前,一定要准备好以下资料,作为证据,以提高破案成功率,如交易证据(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网络聊天截图、平台账号信息等。

三招教你躲过网恋骗局

其实,面对网恋骗局,与其亡羊补牢,不如将功夫用在被骗之前。下面三招大家可以学起来,可以帮助大家在网恋时,迅速判断对方是否是骗子。

一,身份神秘化。
面对爱情,我们都会尽可能地展示自己,以此表达自己的真诚。但如果对方却反其道而行之,对自己的确切住宅和身份含糊其辞,我们就要提高警惕了。除此之外,一些男骗子,还喜欢包装成富二代或官二代。

而军人出身或警察出身是他们最爱包装的身份,这种身份对女性来说有种神秘感,当女性有某种怀疑时,这些骗子们也会以特殊身份需要保密为由继续搪塞。

二,刚认识不久就开口“借钱”。
对于正常交往的情侣,借钱往往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但对于网恋骗子来说,这却是他们的主要目的。网恋骗子们常会选择在热恋期,进行经济诈骗。因为此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女士,也最容易冲动而为。通常他们会在交往不久,即确认关系,并趁着热恋期,迅速地找到各种理由,提出借钱的要求。
三,丰富且悲惨的人生经历。
网恋骗子都是最优秀的演员,为了打动对方,他们会为自己构建出丰盈的人设。通常他们会编写出丰富的人生经历,以此来凸显自己的真诚与踏实。同时,他们也会用悲惨的情感经历来博取对方的同情。警方在对过往多起网恋诈骗案进行评估时发现,不少的受害者甚至是主动向诈骗方转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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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蜗牛当房车1
情感倾听者

2022-12-29 · 帮你剖析情感问题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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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有风险,转钱需谨慎

网络交友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在不了解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

谨防陷入“甜蜜陷阱”

一旦发现被骗

请保留好证据,并立即报警。

一、那么在网恋时要注意什么

一、了解真实情况

刚开始彼此都没有见过对方,完全是通过网上聊天来交流,通过这些语言让彼此产生了好感,这有可能是对方太会说话,口才特别好,才会有了这样的情感。彼此聊天的时候听到的全是甜言蜜语,心里觉得爱情很美好,充满了希望,但这个时候要想清楚,面对面说话的人都不一定可靠,更何况只是网上聊天。所以在这个时候一定要警惕,没有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千万不要轻易付出,这样很有可能会被骗。

二、表现特别优秀

彼此只有聊得开心才会产生感情,也许这个男人很会讨你欢心,什么事都能说到你的心理,经常让你开心的笑,你不高兴时还能哄你,你觉得他特别温柔,任何事都做得特别完美,这么优秀的男人难道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女友吗,还需要靠在网上谈恋爱,所以女人不要被表面这些给骗了,网上有很多人特别善于伪装,不能光听网上的这些漂亮的话,只有真正进入对方的生活圈,才有可能会了解这个男人,如果一旦发现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必须要马上断绝联系,不要再被继续骗下去了。

三、特别被动

也许这个男人刚开始对你特别好,也让你很感动,凭着自己的口才让你喜欢上了他,但你发现,你对他所有的事完全不知情,每次也只能等着他上线,等他发来信息,这样你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每天都在幻想他在做什么,为什么不联系你,这样的男人可能已经结婚了,很不方便随时在线,如果了解了清楚以后,就不要再浪费自己的感情,千万不要迷恋对方。

四、双方见面时要小心被骗

当两个人聊到一定的程度,就开始考虑见面的问题了,想知道真正生活中的对方是什么样的,这个时候必须要做好准备,见面时要选择人多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要带上自己的朋友,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这些事都是需要考虑的。

五、网恋靠谱吗

其实从安全方面来说,彼此都不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如果见面后受到伤害,想要再找到这个人估计很难。而且现实生活中都存在着欺骗,所以网上的安全性也不一定高。

如果你真的网恋了,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清楚的,而且要特别小心,千万不要被对方给骗了,否则悲剧就会发生在你的身上,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找自己的另一半,这样安全度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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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大道烧烤的紫龙
高能答主

2022-09-21 · 世界很大,慢慢探索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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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重庆王某前往重庆市奉节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于2019年3月份通过陌陌认识一女子,双方添加了微信,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但一直没有见面。

期间女方多次编造各种理由找被害人要钱,还通过另外一个微信号(自称是该女子的姐姐)以各种理由找被害人要钱。

一直到8月20日王某的微信被女方拉黑,他才意识到被骗,共损失4万余元。报案后,公安机关于9月2日将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

判决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根据: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2.扣押物品清单、情况说明、抓获经过、户籍信息、受害人提供的微信交易明细和微信截图;3.证人陈某的证言;4.受害人王某的陈述;5.被告人马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认为:

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4319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微信聊天记录为什么可以当证据使用?


看了上面的案例,您可能很想知道,为什么此案中受害者王某和被告人马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能够当作证据使用?

这是基于2012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八条将“电子数据”首次纳入法定证据,与视听资料同列为第八种刑事诉讼证据,明确了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法律地位。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明确了“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此案中受害人王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就属于该规定中的即时通信类型电子数据。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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