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传播和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使之延续、发展;依据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通过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与体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宣传社会思想,发展与创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广泛为社会服务。
教师应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对学生全面负责,并对全体学生负责。
教师应遵循教育方针和“三个面向”的要求和所任课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填写好《教师手册》,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