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
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中国证券业协会定于2008年9月举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
根据《证券法》和《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相关规定,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销售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相关活动的人员。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
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