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坠楼砸死过路女子,事故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四川一男子坠楼砸死过路女子,事故的责任应该由男子承担,既然男子已经死亡,那么应该由继承他的遗产的人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新闻报道的消息,四川一名男子坠楼,砸死过路女子。由于该男子产生了感情纠纷,最终也就从单元楼当中坠落,再加上当时路人周某平刚好路过,最后两人都当场死亡。这怎么也算是一个人间惨剧,目前周某平一家人都是难掩心中伤痛,毕竟一个健康的大活人说没就没了,这是谁都不想发生的结果,但事情毕竟还是要处理,于是也才有不少的人关注责任分配问题。
按照目前事故发生的过程来看,事故责任肯定在男子一方男子坠楼本身就是自己感情经历受到挫折的结果,再加上女子也是因为男子坠楼而死的,就算男子已经死亡,女子的死亡与男子坠楼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按照这种因果关系来看,男子肯定是要赔偿相应款项的,既然男子已经死了,那么就应该有男子的遗产来进行相应的赔偿。目前男子的女婿已经出面想要解决这个事情,但双方并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毕竟死人这么大的事情,哪是赔一点钱就能了事的。
按照目前死亡双方的身份来看,其实他们都是一个村子的村民,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指不定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出了这样的事情谁都不想的。按照这种情况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赔钱了事,毕竟这并不存在着刑事责任的问题,这大概率还是走民事流程,但究竟赔多少钱还得双方协商。
四川乐山一男子因感情纠纷不慎坠楼,坠楼后不小心砸中了一位过路女子当场死亡。事故的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而定,该男子可能将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且需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相关的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失致人死亡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该事件中这名男子坠落,已经满足了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他人的死亡,已经构成了事实,而且他的行为也是造成两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所以该男子将承担所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男子没有死亡,治疗结束后将会处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过失死亡的赔偿。过失造成了他人的死亡,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赔偿的主要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丧葬费等。赔偿方面可以相互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相关的标准,城镇人口的死亡赔偿金分为三个档次,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赔偿金为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龄在60周岁到75周岁之间的,赔偿金为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减去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赔偿金为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乘以五。该事件中被砸中女子的年龄为53岁。所以满足60周岁以下的标准。此外这里需要注意,男子在坠楼后已经死亡,死亡赔偿金将会从他的财产中分割。
坠楼导致死亡的事件有很多,四川一名男子在坠楼自杀的时候,由于其跳楼期间没有注意路过的行人,进而导致砸死了过路女子。对于此种情况很多人觉得过路的女子非常不幸,而造成此次事故的责任应由该名男子承担,而其男子由于也死亡了,因此其留下的遗产用来赔偿其家属的损失。
一般来说,跳楼导致砸死路人的情况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此种情况又需要分为多种情形,通常如果坠楼自杀的男子如果并未死亡的话,那么则要对过失导致路过女子死亡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该情形又分为两种情况及当该名男子在跳楼的时候,如果楼底的行人比较多的话,那么该名男子可以遇见自己跳楼这一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会导致路过的行人被砸伤,甚至会出现死亡,那么这种情形则处于主观故意的状态之中,进而该名男子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该名男子在跳楼的时候,其楼底下并没有太多的行人经过,但是该名男子在跳楼的时候却又砸到了行人,而这种行为则被认定为由于该名男子的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因此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该名男子需要处以3~7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该名男子跳楼,除了导致路过女子被砸,使其本人也已经死亡,因此并不能够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该名女子的家属可以要求这一男子的家人进行赔偿,比如该名男子如果留有遗产的话,那么则需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对其家属赔偿一定的金额。
总之,该名男子无论是由于感情纠纷引起的跳楼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其所带来的后果并没有充分考虑,进而导致无辜路过的行人的生命遭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该起坠楼事件,其家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该名男子的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话,那么其继承人则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其遗产管理人对其需要负责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