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速滑比赛规则是在哪一年确定的?有何规定?
国际速滑是冬季奥运会比赛项目,运动员需穿专业的蹬冰鞋,在冰面跑道上进行跑步竞速,在1924年第1届冬季奥运会上国际速度滑冰被列为正式的冬奥会比赛项目。
在一九六九年英国举行的第三十三届国际华联代表大会上,加拿大代表首次提出速滑规则,经过时长两年的协商,该国际华联代表大会提出了成立速度滑冰委员会的议案,1975年速度滑冰委员会正式成立。
国际速度滑冰又可以分为两项,分别为大跑道速滑和室内短跑道速滑。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速度滑冰,通常指的是大跑道速滑比赛。
国际速滑指的是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周长为400米长的跑道上进行竞速比赛,跑道分内外两条,每组两人同时滑跑,每滑一圈交换一次内外跑道。参加国际速度滑冰的选手必须装备冰刀冰鞋和滑冰的专业服装。参加国际速滑的运动员,在进行滑跑时应呈现蹲区的姿势,借助冰刀的力量,通过两腿轮流蹬冰来获得滑行的最快的速度。
其中短道速滑是以名次来论胜负,该赛制采取淘汰制的制度。首先通过个小组进行预赛,每一小组的前三名能够进入下一轮复赛,而每一个复赛参加小组的前三名只能进入半决赛半决赛的前三名又可以进入决赛,参加最终的奥运金牌角逐。
国际比赛中,参赛选手不可以用身体碰触,用脚踢人或用手推其他参赛选手等动作来超越对手,否则将会被记为违规并且取消冬奥会比赛的参赛资格。其次对于参赛选手来说,参赛过程中也不可脱离跑道,降低速度,并且冲撞其他参赛选手。这一些行为也被列为比赛违规,违规选手将同样被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