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如下: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学习禁毒知识,做到“四个牢记”。
1、牢记什么是毒品
牢记什么是毒品。毒品不是“有毒的物品”、也不是“毒药”。“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牢记吸毒容易成瘾,并很难戒断
毒品一旦沾染,势必终身悔恨。远离毒品,摒弃一切好奇心,保持心理防线,不要盲从,千万不要相信“吸一口没事”。
3、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
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违法犯罪难逃国法的制裁。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4、牢记毒品危害重大
认清毒品的危害和种类,远离毒品。毒品危害身体健康,破坏身体免疫系统。吸食毒品容易感染艾滋病、肝炎等疾病,毒品摄入过量会导致心脏骤停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