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国际妇女节的来历是怎样的?
20世纪初一系列发生在欧洲和美洲的女权运动共同促成了“三八”国际妇女节的诞生。其中这些事件包括:
1、1909年,美国社会党人将2月28日定为全国妇女日;1910年,第二国际哥本哈根会议上以克拉拉·蔡特金为首的来自17个国家的100余名妇女代表筹划设立国际妇女节,但未规定确切的日期。
2、1911年3月19日,奥地利、丹麦、德国和瑞士等国有超过100万妇女集会庆祝国际妇女节;1913年2月的最后一个周日,俄罗斯妇女以举行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示威游行的方式庆祝了她们的国际妇女节。
3、1914年3月8日,欧洲多国妇女举行反战示威游行。
4、1917年3月8日(俄历2月23日),为纪念在一战中丧生的近200万俄罗斯妇女,俄罗斯妇女举行罢工,拉开了“二月革命”的序幕,4天后,沙皇被迫退位,临时政府宣布赋予妇女选举权。
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三八妇女节属部分公民放假节日。三八妇女节,妇女可以放半天假。
“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各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放假,单位也无须支付加班费,所以三八妇女节上班没有三倍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