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3/4小时行了42千米,照这样的速度,从甲地到乙地总行了4/7小时,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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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等于速度乘以行驶的时间,甲汽车的速度等于40千米,除以3/4小时,等于160/3千米每小时,所以甲地到乙地之间的距离,等于160/3×4/7,等于21分之64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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