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客观题每日一练【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3.24】
一、多项选择题
1.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2013年1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6月在上海结婚。2015年8月,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一/78)
A.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
B.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
C.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
D.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
参考答案
1.【考点】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的法律适用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因此,两人可以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A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两人如在上海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B项正确,当选。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本题中,中国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地国。因此,两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如选择法律,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与德国法中进行选择。C、D两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