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
(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期权;
(3)业绩股票;
(4)干股;
(5)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6)虚拟股票;
(7)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
扩展资料 :
股权激励的方法
1. 针对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要产生正面激励与反面约束的双重效果,为此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大多数企业应主要采用以限制性期股结合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式。 这里“期股”指明实施激励的股权来源和被激励者取得股权的方式;“限制性”则对被激励者权利的兑现条件加以限制,主要体现“约束功能”;外加“分红权”则在“期股”本身具有的激励功能之上再加强其正面激励的效能,同时也是对被激励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肯定。
2. 针对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等“重要员工”
重点选取以“限制性期股”结合“业绩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法。“限制性期股”作用如前述,“业绩分红权”是指授予这些骨干员工一定额度的“分红权”,承认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参与分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要与其本人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而不是无条件地参与分红。
3. 针对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部门负责人和销售业务骨干
1)是采取“限制性期股”的方式,授予销售人员较大的期股额度,规定其绩效收入的一半(比如)必须用于支付购买期股借款(否则作废),且其已经实际拥有的股权必须在服务期达到若干年后方能转让兑现。
2)是使用“业绩股票”的方法,将销售人员短期收入中的一部分变成长期权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其短期行为。
4. 针对一般员工的激励
通常股权激励不应该作为主要的激励手段。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员工而言,由于他们可能得到的股权不可能很多,公司整体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他个人工作努力的关联度以及他个人收入的关联度都太低,股权激励作用不会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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