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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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出现工伤应该怎么办 如果不能取得劳动合同,只能先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关系的仲裁,劳动关系仲裁成功以后在办理工伤认定,这样就可以不需要那些材料了。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没有上述要求.
问题二: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问题三:出现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缴纳五险之后,出现工伤事故,产生的一切治疗费用补助费用由劳保局负担,单位应该立即上报核准。单位没有给该职工投缴五险,是严格违反劳动用工制度的行为,由单位全部负责。并办理伤残鉴定。
你的情况,先拨打110备上案,110来不来没关系,工伤不是今天发生的。
立即投诉到劳保局主管科室,看劳保局的负责任程度,决定是否进行媒体曝光,或者 *** 到劳保局长或市长接访日投诉。
不可找律师,律师是骗你钱的。
问题四: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 日内,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 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及时进行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县区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四、工伤保险待遇结付。经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对于参保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到县社保局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结算。
问题五:发生工伤以后怎么办?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你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该由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如果确认为工伤再由单位向社会保险处进行理赔,单位只要为职工入了工伤保险一切费用由社会保险处承担。你本人应配合单位提供一些有效证件。至于能够赔偿多少要看鉴定的伤残等级。工资在工伤休假期间单位是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
问题六:员工出现工伤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首先要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在劳动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等级对应的赔付标准额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并报销各种费用。
问题七:工地上出现工伤怎么办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哗。
第四,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问题八:员工刚入职发生工伤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应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问题九: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你好,一般情况下,家人或者亲朋好友突然发生工伤时,很多人会惊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提醒当事人遭遇工伤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是实践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明确单位的名称,便无法索赔。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是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续医疗费用无法明确,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因经济条件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问题二: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问题三:出现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缴纳五险之后,出现工伤事故,产生的一切治疗费用补助费用由劳保局负担,单位应该立即上报核准。单位没有给该职工投缴五险,是严格违反劳动用工制度的行为,由单位全部负责。并办理伤残鉴定。
你的情况,先拨打110备上案,110来不来没关系,工伤不是今天发生的。
立即投诉到劳保局主管科室,看劳保局的负责任程度,决定是否进行媒体曝光,或者 *** 到劳保局长或市长接访日投诉。
不可找律师,律师是骗你钱的。
问题四: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 日内,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 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及时进行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县区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四、工伤保险待遇结付。经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对于参保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到县社保局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结算。
问题五:发生工伤以后怎么办?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你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该由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如果确认为工伤再由单位向社会保险处进行理赔,单位只要为职工入了工伤保险一切费用由社会保险处承担。你本人应配合单位提供一些有效证件。至于能够赔偿多少要看鉴定的伤残等级。工资在工伤休假期间单位是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
问题六:员工出现工伤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首先要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在劳动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等级对应的赔付标准额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并报销各种费用。
问题七:工地上出现工伤怎么办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哗。
第四,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问题八:员工刚入职发生工伤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应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问题九: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你好,一般情况下,家人或者亲朋好友突然发生工伤时,很多人会惊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提醒当事人遭遇工伤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是实践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明确单位的名称,便无法索赔。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是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续医疗费用无法明确,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因经济条件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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