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2022疫情工资
进入2022年,上海、辽宁、吉林等6地再度明确:隔离期、治疗期、停工期工资这样算:
隔离期:按正常劳动发
上海市人社局28日发布“支持抗疫16条政策措施”提到,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2022年内,辽宁、吉林、广东、天津、苏州5地也先后明确类似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人社厅官方微信号1月7日发文强调,对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治疗期:按病假工资发
上海、广东、辽宁、天津4地明确,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立福3月26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
停工期:区分多种情况
相较于隔离期、治疗期,停工停产期工资支付标准划分更为细致,根据是否提供正常劳动、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区分多种情况。
其中,吉林省明确,对于不能复工复产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要按照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天津则仅依据“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划分:一个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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