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1、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高困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3、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告携轿)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隐困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消念禅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袜肆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拿尘》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