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转院证明,直接去外地医院看的病,住院,出院后回来怎样到医保报销
可以用长期在外居住的证明代替医院转诊证明。
1、以山东德州为例,长期在外省居住,可以提供长期在外居住证明的,不用到医院开转诊证明。
2、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4〕13号)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经当地最高级别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手续,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转入医院一般应为当地三级医保定点医院。
3、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住院7日内(须在出院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住院、转院和备案等医保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20%。
扩展资料: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011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1至5月期间参保了,当月或新生儿从出生日起的医疗费用都可追溯报销。参保人员持医疗费用单据去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手工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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