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写作文
1. 与诛仙有关的作文
初看《诛仙》,正值炎夏。
太阳就那么刺眼并且不停歇地洒下来,很耀眼,也很炫目。也许是习惯了孤独的暑假吧,仍是在网吧里漫无目的地下着电子书,或者打着游戏。
下载《诛仙》,是件很不起眼的事情,甚至连我都不知道自己的MP3里有这么一部很长的小说,长到经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长到自己的命运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变化……下线,回家,打开MP3,看书。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读着前几章,直至意料之外的入迷。
夏天的夜晚,多雷雨。就是在一个有雷雨的夜晚,看完了第二部。
没错,就是碧瑶发动痴情咒救下主角的那一幕,第二部完结。如果说前面的内容让我很感同深受,那么这一幕是让我彻底感动并且流泪的。
我的确哭了,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像小孩子那样委屈地哭了,也许是心中某块脆弱的地方被触动了……总之,哭的一踏糊涂。
救下主角的那一幕,第二部完结。 之后,和所有读者一般。
把感动化为期待,期待碧瑶能复活,期待她能与主角有一个美好的结果。只是,直到那个很烂的结局,碧瑶还是生死未卜,令人惆怅万分。
《诛仙》,是一本很孤独的书,孤独的人孤独地活着,孤独地看着。就像当年不谙世事的少年一样……那是一个空虚的灵魂,一如许多年之后再看《诛仙》的我一样。
再看《诛仙》,已是三年后的光景,依旧是烈日当空,知了乱鸣。夜晚,时而雷声阵阵,雨水四溅;时而明月当空,夜风习习……我想,我是悲伤的。
记不清再看它的动机,只记得我当时正在听一首流行歌曲: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听着听着,心就那么开始痛了。
恍惚地躺在床上,想起了一些人,生命中的过客。我迷惘地停泊,看着他们越走越远。
我又再一次地闻到了孤独的味道,夏夜,不能躲在被窝里双手用力地拥抱着自己,我只能起身,爬上高高的阳台。夜晚的明月很皎洁,周围没有更多的装饰品了,有的只是发白的朦胧的夜,有那么多的明月下的影子,还有那么一个人。
这样的夜,只有自己醒着,太可惜了。于是双手不听话地打开飞库网址,搜索着那一抹似曾相实却恍如隔世的感觉……第二次读《诛仙》,早已不是那年那个假装忧伤的男孩。
一直期待着第二部的结束能让我隐忍了多年的泪水倾泄下来,只是只到看完,我的眼角一直没湿。其实,我只是想那样安静地哭泣,我只是想单纯地感受自己纠结脆弱的心。
我只是想短暂地逃避一下这个世界,任性地想不接受现实呵……浑浑噩噩的,虽然这样过着日子,心却还是那么脆弱,透明,甚至清晰。我一直都清醒在这个世界! 时间定格在2007年夏天,我正值青春年少。
这本该是对未来,对异性充满着朦胧又美好的期盼之际,而我的人生却忽然在这个季节扭曲了……我承受不了夜晚的寒冷与泪水,开始在我本该是七彩的人生答卷上画了一笔浓重的灰色。我开始通宵玩网游,网游的名字就叫“诛仙”,我开始越发冷漠地孤立他人,我开始留长发穿拖鞋戴铁制项链去上课,我开始喝酒,不交作业,上课顶嘴……一切的一切,让我在这个次重点的班级显得异常另类。
我本来不是这样的,是不是?是不是?我问自己,老鲍也问我。那个教我三年的国语老师,那个后来对我不闻不问的老师。
是,我变了。我的心很空,空到比那白开水还要白淡。
我天真地以为即使全世界都抛弃我,至少我还有诛仙陪我。 的确,后来证明:诛仙的确陪了我两年,或者说,我陪了它两年。
从高二到高三毕业,从意气风发到几次站在阳台上想往下跳。后来的后来,我知道我错了。
因为《诛仙》不是生活,这一切,与我当初的坚持南辕北辙,再无一丝交集。我哭了,在高考后填报的那天。
那天,我没有去填报,而是躲进了网吧,就是那个烟卷味与空调味混合的地方。我在昆仑,那个背景音乐在我听来像被人遗弃的地方,我叫了游戏中的朋友,把满身的极品装备一件一件地丢在地上。
那些朋友们谁也没去捡,只是一个劲儿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劝我别冲动。我笑了,眼泪也矛盾着跟着下来了,我冲他们吼:TMD快捡起来!然后,泪眼模糊地关掉了电脑,将那遗弃的音乐永远地存在了脑海中。
终于,一切都没有了……就那么忽地,仿佛所有的信仰被移除了,所有的力气被抽空了。就像曾经某个夜晚,看着那一封彩色的信纸,隽秀的汉字一样……都没有了,都没有了……高三毕业后的那个夏天,时间是灰色的,世界是灰色的,全是灰色的。
如尘埃,终于渐渐地积在了脑海中。记忆好像在模糊,青春好像在消逝。
笨拙的我开始用新的记忆叠在那已满是灰尘的记忆上面,期待自己能看见新的,快乐的整洁大屋。只是越要掩盖,回忆便越发清晰……好吧,我承认,我活在了过去。
那个原本不快乐的过去……对着镜子,忽然发觉留海边上冒出一几根白发。很少,不仔细看很少有人能发现。
但在我看来却是那样醒目,那么讽刺。《诛仙》,再看《诛仙》,终于没有让回忆再次被唤醒。
正如曾经看见的一篇诗歌那样:如果我还在说说我们那个遗憾里的遗憾请不要在意我只是爱上了那段时光那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我的回忆,也终止于街道边那吵闹烟火……(全文完)。
2. 作文诛仙的读后感
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
“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
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
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
所谓的“。
3. 关于诛仙诛仙弄风景的一篇作文800字左右
在一片荒芜的大地上,无数身披金甲的士兵手持长矛,组成一个巨大的包围圈,而在其中央的,却是一名二十余岁的年轻人。
“若在我全盛之时,我连天神都敢杀,又岂会败在你们一群神使手下?”那名青年不甘的怒吼道。 确实,若在他全盛之时,连天神见到他都要有几分忌惮,但可惜,三日前,五大天神联手摆开封印,将他实力压制到这般层次,但即使如此,依旧需要出动十万神使来围剿他。
这片世界,最强者乃是天神,天神之下,乃是神王,神王之下,便是神使。 “要我死,你们也得陪葬!”青年怒吼着,手中长剑再度向周围一干神使砍去,冲天杀气令人心寒。
噗! 就在这时,两把金色短剑飞来,在其肩膀上划下两道血痕! “神王!”一干神使发出激动而又尊敬的呼喊,因为在天空中有三道人影悬浮。 为了杀那名青年,竟出动了三名神王! 要知道,每位天神麾下也不过五名神王! “小子,伏诛吧!” 其中一名神王缓缓开口,而在其身边,百把金色长剑浮现,下一刻,便向着青年刺去! “补天镜!”那名青年化出一面琉璃宝镜,镜面之上,一道能量光束射出,与那百把宝剑硬悍在一起! “负隅顽抗!”那名神王再度开口,顿时,每把宝剑之上金光大放,将那道能量光束撕裂! “噗!”光束被毁,青年一口鲜血喷出,眼睛却紧盯着三位神王。
他恨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被封印,有岂容这三个神王放肆? 只可惜,这世上并没有如果。 面对危机,青年拼死抵抗,渐渐被逼到一处悬崖。
“没想到,天都要亡我!”青年一声自嘲,身体又被数把宝剑刺穿,鲜血淋漓。 “我林风,若能逃过此劫,日后,九大天神,一个不留!”青年含恨发誓。
“放心,你没有机会的。”一名神王冷笑道,旋即,一道七彩光束向青年轰去,将至击下山崖! “走吧。”
一名神王说道,他知道,先前那一击,足够将青年化为灰烬,而他仅被击落山崖,应该是因为肉体强横吧。 但就算如此,他恐怕也难逃一死。
4. 诛仙小说与电视剧对比作文800字
是的,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神仙的,《诛仙》所描述的,不过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修真,最初只是为了寻找长生之术,但人性的贪婪,使得长生之法还未找到,彼此间却逐渐有了门派之分,正邪之别。
主角张小凡,本来或许可以平淡的过完一生,与世无争,不用独自承受那刻骨铭心的思念,也不必独自忍受着噬魂的邪气侵染。但是没有或许,他的命运本就是被注定的,注定只能伤情一生。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之前,诛仙剑下,只为情故,虽死不悔!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子,为救自己而死,却无法改变,或许这就是命运吧,睥睨八荒凭天怒,纵横古今我一人。空有一身的傲世修为,纵使是修习了五卷天书,却也无法换来伊人的刹那凝眸。但这并不能改变他心中的那缕执念。
陆雪琪,就像九天仙子,嫡落凡尘,只因数次被张小凡救下,便渐渐的对张小凡有了感情,但却因自己的孤傲,而不愿表达出,而后张小凡叛出青云门之后,再次见面,一场剑舞,本想斩断那情思,但却剪不断,理还乱,那一句“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表明了她的决心,如果可能的话,她也会像碧瑶那样,为张小凡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最后说一下碧瑶,《诛仙》中,对她的描写并不多,给人的印象,就是一身绿衣,手中轻拿一朵白色的伤心花,明眸如水,这样一个看着天真无暇的女子,却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为了自己的心上人,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永世不得超生,最终,却只留下了一片绿色的衣角,让人不愿,也不忍去猜想她最后的下落。只能用《诛仙》游戏中的一句诗来描述“几许芳魂游碧落,一片思恋在人间
5. 读诛仙 有感
我把高一献给了诛仙。
我的感觉是意犹未尽,我等待诛仙2的到来。
一个落魄的身世,一次冲动的迷失。是自强还是堕落?男人可以堕落,男人不可以懦弱。
我的诛仙感受:诛仙写情写的好在于把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如何取舍写的生动。一个对爱情专一的人该如何取舍两个爱人。爱情在矛盾重重之中注定了伤感和离别。小说当中的两位女子都是读者难以忘怀的情感,选择其一必然伤悼另一个。
一剑诛仙,情憾九天。
只有经历千难百劫,心坚如铁的人才是诛仙的最后主人。
∴
佛家的最经典一句话:看开(在主人公为情所困时法相所劝)
可以失去,可以放弃,一切看开。
千山万水,一人跋涉。苍茫古道,只硬独行。
诛仙里有最深沉的梦,梦里有最美丽的天空。
6. 关于诛仙的演讲文章
写的相当不错,但如果说是"经典中的经典"则有些过分. 萧鼎很有实力,但要想达到金庸,古龙那样的成就,还有待修炼. 第1部写的最好,以后则每况愈下. 想像力丰富,场面宏大,但文字不够精炼,不够成熟. 在当代是一部相当不错的小说,在金庸那个时代就不见得了. 黄易的书也是一样.正面的太多了,我说个反面的吧,不是我的见解。
到现在仍有很多书友把《诛仙》奉为圭臬,这是我所不明白的,因为我一直认为《诛仙》简直就是玄幻小说界的灾难,这话说得很刻薄,萧鼎,对不起了!但是我真的这么想。我固执的认为,剔除喧嚣的市场经济因素,浮躁的文风和滥情的情感表现方式就是从这本书开始的,这话有栽赃的嫌疑,但是虽让《诛仙》那么出名呢?权当作盛名之累吧。
上帝保佑这股子修真热潮快点过去吧,在这么下去畸形文学会越来越多。 再来一个正面的; -------------------------------------------------------------------------------- 《诛仙》此书就更新速度来说,我不敢苟同,但其作者对此书的字句之间的润色,我比较钦佩。
兄弟对此书发表的评论我看了,其中对主线的观点我有点意见,在此有必要向您说明一下。 在我个人看来《诛仙》此书的主线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此句摘自老子的《道德经》中的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作者以其自身对生活、万物的感悟,以张小凡这个平凡的角色历经种种磨难最终成为圣人的经历,向广大读者阐述了:“天地平等对待每一物,圣人也应该平等对待每一百姓,对其中任何一员无所偏爱无所袒护(不是“当用则用,当弃则弃”,或者“任由自生自灭”)”,更是说明了“大道无形、万物平等”的道理。 此书虽然没有写完,但我个人认为《诛仙》此书在一开始作者就以其书名、人名表达了作者对此书的构思。
其中“诛仙”、“张小凡”、“林惊羽”就是作者最初的构想,“诛仙”其意就是:神仙从古至今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总是一种正义的化身,是一种高不可攀的生命体,是一种宝贝无数的富豪。而此书就是以“天下万物平等”的原则批判了神仙一类高高生活在广大人民头顶上的资产阶级者以其高位者的姿态对待普通人。
“张小凡”、“林惊羽”其意更加明显,以两种从开始就是天地之差的人物阐明了不同人物都有着同样的渴望,希望有一天可以高高在上,成为人们心目的神仙。在此作者严厉批判了阶级观念在人们心目的根深蒂固,更加说明了社会主义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再来一个; 诛仙》堪称网络玄幻小说中名声最响亮的作品,也当之无愧为《蜀山剑侠传》后最优秀的神魔小说。没看过此书,就枉称玄幻道中人。
没有哪部书的主人公能象《诛仙》中的张小凡际遇那么苦,也没有哪部书的主人公能换来读者如此多的同情,让读者记得如此清晰,有如此深浓的代入感。这部书以暗淡做为主要的格调,从头至尾,弥漫全书的是一种浅浅的沉抑、淡淡的愁苦,更有那深深的无奈…… 所以《诛仙》名动天下。
再来一个; 萧鼎你有病啊! MD你两三个月不更新 就每天整个对谁谁谁的一封信拉,对什么什么的反驳拉 你还有完没完,再拥抱就拥抱一年呀,让不让我们看书了 你不知道你的书全靠我们广大读者支撑吗? 你每次都拖延更新时间,这不是伤我们的心么?还让不让我们看书了!!! 记得以前诛仙还没有正式的实体书出版的时候,你更新多么迅速,每月15号,一个月一章,多稳定!后来名气大了是吧~? 大明星了是吧?钱挣多了是吧~?牛B起来了是吧~? 现在是多长时间才更新一次,你每天不正经写写书,思考一下到底什么情节更能引人入胜,就关心自己的经济效益了是吧你~?你管别人怎么说你呢,寡不寡你 ,钱钟书的大作都有人不称赞,何况是你的。你瞎操什么闲心,看你的书不会因为别人说你什么就把诛仙放下,支持的人也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见异思迁。
你丫老实写你的书不是挺好的么,何必跟泼妇似的别人一说就急眼,非要撑个口舌之快,小市民啊你,大作家哪有这样的。 总之:萧鼎你丫的有病啊,赶快更新才是真的,见过脸皮薄的没见过你这么薄的。
你要能快点更新你来看看网上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不更新就为了你那几个出书的小钱,小气! 看人家萧谴,和你一样写的好书,一样卖实体书,人家是什么速度更新的!还有牛哥的仙剑神曲,什么时候拖拉过?! 你也跟人家好的比比。亵渎都比你更新快,根本不是你写不出来就是想让人买你的实体书! 你们大家说说,萧鼎丫是不是有点病。
7. 征文
作者:青青 我个人的体验是:大凡优秀作品,在看的时候总不是一开始就对它死心塌地的;必须得等到看到某一个 *** 时,整个心灵都被重重地震撼,从那以后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被它吸引。
在某一天的一个不经意的时刻,看到了这样一句话:“一个人,一根烧火棍,面对了整个世界!”,赫然之间,一种悲壮之情充沛于胸,那种小人物的光辉如同儿时记忆中的孙悟空,敢叫那满天神佛,俱都烟消云散的气势恢弘无比,直击我这处江湖之远的小人物的心底! 我以前是打死不看那些带点玄幻色彩的小说的,总觉得离我们的现实太遥远,没有意义。但不断有以前学校的研究生朋友推荐在网上有那么一部书,一部被很多fans比肩金庸大师的作品——《诛仙》,非常值得阅读,尤其知道我是性情中人的朋友。
阅读它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结果一下子给陷了进去,上班时也惦记着,渴望下班后好好阅读。在连续看了两个星期的周末这天,终于可以掩卷而息,却止不住思潮如飞了。
面对一部能够感动慰藉每个心灵的佳作,写作的冲动不可抑制。自少年时代起,过多进行了在没有任何真情实感情况下的命题作文写作,自己又缺乏刻苦的专业学习和练笔,所以每当为文,终不免如刘勰所言:方其搦翰,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
但作为一段真实的感受和记忆,用文字呈现出来是我可以选择的最佳方式。 首先我得承认,我是喜欢看这类小说的,当然《诛仙》不是我之前所说的玄幻小说,它应该是和六十年前还珠楼主所撰写的《蜀山剑侠传》一脉相承的作品类型,也是和唐代时候的《唐代丛书》里的《剑侠传》有继承的,包括以这种剑仙成名的游戏大作《仙剑奇侠传》等等,应该都是属于传统仙侠、神魔类异志小说范畴。
而玄幻小说则是前几年,通俗武侠小说家黄易创作时提出的概念。 …… 《诛仙》就是这样一部忧郁而奇巧的美文。
作品的情绪调动颇有手腕,让人与角色一起体验那种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的感触。 …… …… 而当到第八集时,碧瑶为了心爱的爱人,造就了人世间最凄美的景色。
那淡淡的哀愁和那冲天的怒怨,让人痛到肺腑,如同看到当年《大话西游》里面紫霞为悟空的舍身一挡,那最后的幸福微笑,如宿命般的闪现脑海。“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是那一刻,天地间唯一的光彩。此时此景刹那间,直达我灵魂的深处,撕心裂肺。
没有一点夸张,当时我就是这种感受;可是我只是心痛没有流泪。当一切结束时,终于知道小凡在那口古井之中,看到的人就是碧瑶……再也止不住哽咽。
我哭了,因为触动了心里那很柔软的很脆弱的地方。 人有八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生老病死苦……当时真想喊出声来:为什么要让她死呢?他们不应该这样啊!他们明明都是像一对真正的恋人一样,在那么勇敢地生活着的,与世无争的活着。
而对于张小凡,他在这个世界中挣扎,他曾经相信真善美,可是现实无情的击碎了他的梦想;他只是想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只是想跟心爱的人能够长相厮守,可是这些都是那么难呢……如同我们每个人的梦想一般。 对美好生命的扼杀是人类现实世界共通的悲剧,从那时开始,笼罩在剧情中的暗影一下子钳住咽喉,让人透不过气来。
从那以后,无论是小凡的转变阵营、所谓正邪的争斗,还是对心未死的执著悲哀,全都属于从那一刻播下的种子里长出的情感之藤。但是,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煽动手段,虽然看着很令我郁闷,但是不得不承认确实有效。
作者用那淡雅压抑的手笔将天地间生灵的爱与恨,对与错,正与邪,美与丑,表现得淋漓尽致。人也好,狐也好,仙也好,魔也好,熟能辨清——生存之道为何?梦里不知身是客,奔走红尘间,不羡鸳鸯不羡仙。
终其一生,我们都在寻找着不同的幸福之路吧。 但无论生死,无论何时,只要有一颗善心,善念就值得我们永远去尊敬,祝福!既使碧瑶死了,张小凡入魔了,但他的精神,他的坚忍,他的执着,他的专一用情……书中的张小凡渐渐发现自我人生的重要。
作品让人确信,人活着是有用的,自己一定有所价值。而这些体验也会久久的留在与角色一起成长的我们的心中!文学作品的悲痛也许是为了提醒我们不要忘记幸福的意义。
幸福不是一种结果,不管得到它的过程有多么艰难,它是一种体验。看似平凡最崎岖,成如容易却艰辛。
对于小凡来说,他想独自珍藏一生的回忆,也记忆在我们内心中。对于你、我,所谓此刻的幸福,也就是存在于我们共享心情的体验中吧。
所有那些令人哽咽、令人痛切的情节,这算是这部作品的一种精神了吧:不管如何残酷压抑,心灵如何动摇懦弱,只要经受住痛苦的考验,最后信念却总能释然,解除肉体和灵魂的石化,让生命之花重新绽放。那终结之处,正是从那虚拟走向这现实世界的回归之处。
这是书中最初、也是最终的信念——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望。 放下书卷,微笑着,坚强起来,面对命运,这是我们之后应该作的事。
郁卒时,看看蓝天白云,沉淀一下自己的心情,再回首时,或已云淡风轻…… -------------------转于转自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