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字一般需要怎么取?
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扩展资料:
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3、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丛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024-10-23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