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一定要商检证明吗
进口产品一定要商检证明吗
基本都要的,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它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商品检验体现不同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品质管制。通过这种管制,从而在出口商品生产、销售和进口商品按既定条件采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出口的产品一定要经过商检吗???
要看是不是法检货物,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需要商检,其他情况一般不用
做报关的产品一定要做商检吗?
并不是所有的报关产品都要做检的,针对部分而言,《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书上有注明哪些产品需要商检。
进口产品商检的流程如何办理
进口货物商检首先你要知道你货物到达的口岸是在哪里?要在达到口岸的商检局办理商检,进口的发票箱单,货物的详细资料,当然不知道你们是否有申报进口货物商检的系统,如果没有你就要找代理给你录入-入境货物报检单.还有一份给商检局的说明资料,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资料准备要求。如果你们是交由货代报关的话,那么也就是给货代代理报检,你只需要提供报检委托书即可!而清关资料就需要准备很多了,进口的发票、箱单、详细的装箱单以及给海关的说明、报关委托书、销售合同等!
原装进口产品一定要附上中文标识吗?
原装进口产品一定要附上中文标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
扩充套件阅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九种:
一、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联络电话。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储存期。
五、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六、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七、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八、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九、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
进口产品如何证明是进口的?
- 这个可有点不好办。毕竟最重要的进口证明单据报关单上没写明规格型号。但是可以通过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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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跟国外购买这个产品的邮件往来,档案往来,各种单据——国外给的发票、箱单上,是否有规格型号?还有产品图片,产品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国外有没有给?还有,一模一样的产品,在国内有没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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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总可以想到办法的。
请问什么是外贸出口中的商检??商检的人,一定要商检证吗?为什么?
商检指出口货物需要进行检验检疫 请参考中国海关出口商品编码手册 是否需要商检取决于该商品的国际HS编码 也就是海关的监管条件B 出口商品商检是由具有报检资格的报检公司代理报检 需配备具有报检证书的报检人员进行申报 道理与报关证一样
进口消防产品需要商检吗?
国家将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释出了《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1年第55号),该公告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本次公告中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包括:喷水灭火产品、消防水带火灾报警产品、泡沫灭火装置产品、灭火剂产品、消防装备产品、建筑耐火构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检验检疫机构提醒进口企业,当进口消防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时,应及时到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CCC”认证,并按规定在产品上加贴“CCC”标识,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另外,选择进口消防产品要有几个考虑:
1、该生产厂家是否可以提供监督安装和服务是否合格的稽核体系,确保给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公司、统一标准的组织和协会,提供安装的连续性和工厂的支援?
2、该生产厂家在火灾报警生命安全防护行业中是否拥有几十年以上的经验?
3、该生产厂家是否真正地能生产包括从控制器到外围装置诸如手报,烟感探测器,水流指示器,视听装置及功放等完整的系统?
4、该生产厂家的系统的服务及替换零件是否有充足的资源,以便对将来的扩充套件、系统升级和维护能提供给客户有竞争力的价格?
出口一定要做商检吗?
是要进行商检的。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它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商品检验体现不同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品质管制。通过这种管制,从而在出口商品生产、销售和进口商品按既定条件采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
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
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
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官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
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不一定的,要看是什么货物,您可以根据你出口商品的HS编码到海关或商检查一下,凡是显示海关监管条件是"B"的,就是法定出口商检,那么你必须要做商检,如果不是就不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