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部队与地方部队有啥不一样的?
区别如下:
1、任务不同:
中国解放军野战部队承担主要作战任务、跨区域作战任务,机动作战任务,而地方部队则承担辅助作战、边防守备、城市警备等任务,一般不会到所辖区域外作战。
2、军种不同:
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军种全面,下属的步、坦、炮、空、侦、工、通、化八大兵种一应俱全,而地方部队则少的很多,例如炮兵往往只有60毫米迫击炮,没有其他重武器,而像155毫米榴弹炮、99式坦克这样的重型装备则只装备野战部队。
野战部队尤其是甲类集团军,其下属的班一般都是满员,以便于发生战争可立即出动,而地方部队人员不齐,只有军官和士官,士兵很少,有的地方部队一个连才几十人,一个营不过百人。
3、能力不同:
野战部队无论是装备、人员、训练水平、指挥水平都是全国最优秀的,而地方则一般不如野战部队。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野战军诞生于解放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之际。194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颁发全军整编命令:将野战部队改为野战军。
野战军以下依次辖兵团、军(原纵队)、师、团。各野战军以所在地区分为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华北野战军。
1949年1月15日,又把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四大野战军改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华北野战军的三个兵团,则直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野战军一级番号撤销,其机关分别与有关军区机关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