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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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行政规章:指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其余的称为地方行政规章。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 规章名称一般称为规定、办法,但不能称为规定。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国家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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