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有人劝解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当事人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 1、有离婚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67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