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怎么自己交社保
辞职之后个人社保的缴纳流程:
1、离职后,要拿着离职证明、失业金缴纳单、身份证、2寸大照片,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信息。
2、带齐离职证明、失业证、身份证、社保手册、照片,到人社局办理个人转接,就可以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了,可以选择一次缴纳1年的社保,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完剩下的社保。如果想继续找工作的,那么先办理失业证,暂缓个人转接社保的事情,等找到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手续,以免新单位无法办理社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居民身份证号码。
续交社保需要以下资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
参(续)保办理流程:
一、续保人员
符合续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直接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与扣缴账户至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事宜,同时可至规定地点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也可携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或社会保障卡(含市民卡)至规定地点办理度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手续,并可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二、首次参保人员:
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领取《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同时可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也可在规定地点办理参保资格审核,领取《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并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扣缴账户至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手续。
三、免缴人员:
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至规定地点办理参(续)保手续。
四、参(续)保办理地点:
1、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
2、城区医保经办机构;
3、市级医保经办机构。
续交社保需要注意的有: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重新参保后,必须与原参保的身份证号信息保持一致,因为社保系统是以身份证号作为每个人唯一的信息区分,每一个身份证号都是唯一的,对应每一个人,当录入同一个身份证信息后,如果系统里有这个数据,就会自动在原户头上累计,所以根本无需担心交过社保但是因为停的时间长了而作废的问题。当然了,这里是说的在同一地缴交社保的情况,但即便不是在同一地缴交,最终也都是可以通过身份证信息,合并累计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的。
2、社保累计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前,国家执行的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到退休可享受退休待遇,因此即便中断社保5年,重新续上之后到退休时可以累计15年,一样可以享受养老待遇。同样,医保也是要累计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这个年限每省要求不同,在10——30年不等。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必须是连续缴费期间才能享受,虽然各省市要求不同,但是一般断缴超过6个月,是不能予以医保报销的,这里只是说不予报销,个人账户的金额不会清零。同时断缴后续保,也是需要正常缴费6个月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具体时间参考各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居民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