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财务如何做帐的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怎么做?
很多会计同时对于分包的账务处理不熟悉,不知道该怎么写分录?小编为了使各位会计人员更好的掌握分包项目的账务处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
1、期末,经营部门出具“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经分包单位签认后
借:工程结算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2、以材料代为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物资部门出具“总包供料结算凭单”,经分包单位签认后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原材料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3、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贷:制造费用
4、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贷:银行存款
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怎么纳税?
答:实际上是分包人缴纳税款,但是并不需要分包方自行向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及附加,所以扣缴纳税人为总承包人,而纳税义务人为分包方。
一、纳税人是单位企业
1、有做项目登记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
2、没有做项目登记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二、纳税人是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人承包、个体施工单位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5%)、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分包开票后,总包可以凭据分包的开票凭证进行
建筑公司工程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对于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会计处理,财会人员一般通过“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主营业务成本”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建筑公司工程款的会计分录
1、开发商支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公司(建设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XX工程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2%)
3、计提XX工程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合同价*0.03%)
贷:应交税费
4、结转XX工程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材料
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人工
工程施工—XX工程—机械使用费
工程施工—XX工程—其他直接费
工程施工—XX工程—间接费
主营业务成本是什么?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