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分数
广东省分数介绍如下:
1、本科各科类
普通类(历史):总分433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39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19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9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310分,舞蹈术科195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5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204分。
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50分,书法术科215分。
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文化科总分350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2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310分。
2、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
普通类(历史):总分54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9分。
3、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
普通类(历史):总分51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09分。
4、高水平运动队
普通类(历史):总分457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56分。
拓展资料: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7日11:00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复查登记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要求录入考生查分申请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8—29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