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如果真爱,会互相谅解,互相退让,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有一方先低头了,吵架是不可能继续的,因此,爱吵架只能说明还不够爱,所以不应该在一起,早点分开才是明智之举!
我看过很多人的分手理由,大部分人都绝不是某件事让你无法忍受而分手,而是一点点的无奈、愤怒乃至绝望累积而成。
说白了,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们喜欢一个人,一定是有他的某个特质吸引了你,而在日渐的相处中,他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当然,他的缺点肯定比你知道的优点多。
相爱,也不是让你去改变自己或者强迫他为你改变(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别说了),当然更不是让你学会去忽视,这本来就是磨合的过程,而那个优点,就是能让你在磨合的痛苦中会之一笑的东西,与之相比,如果你觉得这些痛苦值得,那么你就放心的去爱吧。
我觉得你们可以找个安静的地方相对而坐,喝喝冷饮,吃吃甜点,听听音乐,好好的沟通一次,像亲人一样用心交流,像知己一样畅所欲言。各自说说彼此的想法和对对方的看法,前提是要心平气和,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不要抬杠,让对方把话说完,不要争吵。
如果在理性的思考后,感觉彼此在一起是负担,心很累,难过的时候大于快乐的时候那就分开吧。相互谢谢对方,毕竟你们倾注了两年真挚的感情。
从相识、相知、相爱携手走过变幻的四季,感受过彼此的快乐、忧伤,分享过喜悦、感动,但如果真的爱到畸形处,请当面说分手,彼此成全天各一方,长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