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我的房子是2009年3月1日交付使用,到现在才1年半,今天突然阳台玻璃自爆,太恐怖了,那阳台就只剩下框架了,位于15楼,随时都有安全隐患,找来物业说的是已经过了一年的保修... 我的房子是2009年3月1日交付使用,到现在才1年半,今天突然阳台玻璃自爆,太恐怖了,那阳台就只剩下框架了,位于15楼,随时都有安全隐患,找来物业说的是已经过了一年的保修期,但是质我手里的质量保证书上没有严格的规定保修几年,有门窗的保修2年,物业说玻璃不是门窗,那么请问知情人阳台玻璃属于什么?国家有没有规定保修期是多少?哪个文件规定的?谢谢!!非常急,因为明天要找开发商理论,想给自己找点法律依据.再次感谢!!!!!!! 展开
 我来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2020-07-27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6188116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其他有关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工保网
2020-09-14 · 百度认证:工保科技(浙江)官方账号
工保网
垂直于工程保证保险领域的保险科技平台;中国工程保险产业互联网生态的建设者。第一家深度对接政府、保险公司的工程保证保险平台;第一家覆盖工程保证保险业务全周期,全数据化运营的保险科技企业。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商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对于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担修复义务的时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最多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中的“缺陷”,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即是指承包商对其完成的工程项目所存在质量缺陷承担质量责任的期间。

缺陷责任期,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算,依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具体时间终止。但如概念中所述,一般6个月、12个月,最多不超过2年。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商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项目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负有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时期。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同部分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都有相应的最低保修期限,如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至于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则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质量保修期的开始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依据不同工程部位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同而不同。

由此可见,质量保修期实际上是包括缺陷责任期在内的,对于项目工程进行更漫长质量保证的保障期限。

1、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责任?

无论在缺陷责任期内还是质量保修期内,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都将涉及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但在实务中,由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由于相关活动主体缺乏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仔细研读,不少人将“质量保修责任”与“工程质量责任”混淆,如同“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一般。

从整体上来看,施工单位对于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都负有保修责任,但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就要承担相应的质量缺陷责任。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项目质量缺陷“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即质量缺陷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谁造成谁负责。即便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相应的质量缺陷应先履行维修义务,但维修所需要的费用应当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担。

这里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即项目质量缺陷责任的追溯与实际修复义务的履行。

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商事先已缴纳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一旦承包商不履行维修义务,发包方即可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委托他人修复,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缺陷责任期外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一些隐性质量缺陷的潜伏时间较长,暴露时间较晚,加之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工程质量缺陷所涉及的责任主体往往又不止一家,相应质量缺陷责任很难调查、取证、追溯。最终,往往由业主自掏腰包、另寻他人进行修复。

由此可见,想要解决实务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仅凭质量保修、质量责任机制是不够的,相关部门还需建立健全、大力推动其他质量保障机制发展,切实维护房屋业主的合法居住权益。

2、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建立健全各种保障机制,解决“工程质量责任难追溯”、“质量缺陷问题难解决”等问题。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即是国家探索利用保险保障机制,解决相应质量缺陷问题的有效办法。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

是指以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质量潜在缺陷风险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维护、重修、重置费用为标的的保险。该险种由开发商投保,保险公司将对保险标的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履行赔偿义务。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具有三大保险保障特点:

1

其一,保险期间最长可达10年,基本覆盖各类房屋质量缺陷的频发时间;

2

其二,保险保障范围较广,涵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地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与排水工程、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

3

其三,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入质量风险管理服务,由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TIS”负责项目工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过程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

较长的保险期间与较广的保障范围,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房屋业主发挥有效的保险保障作用。一旦在保险期间与保障范围内,房屋质量出现缺陷问题,业主即可通过保险理赔获取相应赔偿,避免自身陷入多方推诿的理赔旋涡之中。

同时,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制,令专业质量风险管理机构介入项目质量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避免着各类工程质量缺陷的发生,降低项目工程在保证期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的风险概率。

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保修责任与质量责任,两对概念中的相关主体既有相似又有不同,一旦混淆使用,将不可避免的造成一些工程实务争议,甚至引发相关法律纠纷。因此,准确区别两对概念的不同对于工程管理实务有种重要意义。同时,由保修责任与质量责任引出的项目质量缺陷问题,也呼唤着国家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内的各项质量保障机制,切实保护房屋业主合法居住权益,促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 官方电话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slz19818411
2010-08-15 · TA获得超过15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8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79万
展开全部
一) 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1.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二) 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1.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2.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 装修工程为2年。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八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知道
2020-12-23 · 总有一个人知道你问题的答案
百度知道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19673630lsx
推荐于2017-10-06
知道答主
回答量: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7万
展开全部
建设工程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279令规定:“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就包括玻璃安装工程。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5)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11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924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