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学案例分析
李某在湖南工作,将座落在济南的祖遗房屋二间借给王某使用。王某自住一间,将另一间租给宋某居住,每月租金5元。后来李某得知此事非常不满,王某声称,房屋借给我后,如何使用我有权...
李某在湖南工作,将座落在济南的祖遗房屋二间借给王某使用。王某自住一间,将另一间租给宋某居住,每月租金5元。后来李某得知此事非常不满,王某声称,房屋借给我后,如何使用我有权利。因此,李某起诉法院,要求收回借房并请求王某支付出租房屋所得的2500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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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有权收回房屋,并可以请求王某支付所得租金。
李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然具有房屋返还请求权;李某所享有的使用权因李某未授权其可以租赁,所以应以自身使用为限,不能代李某行使租赁权,其所得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李某。
李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然具有房屋返还请求权;李某所享有的使用权因李某未授权其可以租赁,所以应以自身使用为限,不能代李某行使租赁权,其所得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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