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下思想家老子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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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天上的黎明
2015-01-09 · TA获得超过433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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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核心思想是道法自然,政治思想主张是“无为”,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是万物本体元精。《老子》书中包括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认为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并能相互转化,是为“反者道之动”,“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世间事物均为“有”与“无”之统一,“有、无相生”,而“无”为基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他关于民众的格言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的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家学派,不但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中国2000多年来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 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见于下文老子故事孔子问礼第4段)可见: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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