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临潼区人,男友是香港人,我们想在西安领取结婚证可以?如果可以领取,但双方都需要什么资料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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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在西安领取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本人户口簿。户口簿应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统一采用外皮内芯多页装订式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套印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有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主页和本人页所填内容要全面,有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主已经死亡或者迁移,须重新换领户口簿。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登记时本人的婚姻状况相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正。
(2)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正。为了节省当事人的等候时间,请准备好二代身份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回乡证等)。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供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俗称寡佬证等)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本人户口簿。户口簿应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统一采用外皮内芯多页装订式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套印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有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主页和本人页所填内容要全面,有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主已经死亡或者迁移,须重新换领户口簿。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登记时本人的婚姻状况相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正。
(2)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正。为了节省当事人的等候时间,请准备好二代身份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回乡证等)。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供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俗称寡佬证等)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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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那他还需要在香港律师楼,搞申请结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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