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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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前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不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具体如下: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产生的应交所得税应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应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所得。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单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时间性差异的基本特征是某项收益或费用和损失均可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但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的时间不同。
对于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可以采用两种方法:
1.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也就是说,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为应税所得,再按应税所的计算出本期应交的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在这种方法下,确认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将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但是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和应付税款法相同。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是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其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果不同。
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在递延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发应的递延税款余额,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只能视其为一项借项或贷项。
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前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不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具体如下: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产生的应交所得税应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应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所得。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单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时间性差异的基本特征是某项收益或费用和损失均可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但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的时间不同。
对于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可以采用两种方法:
1.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也就是说,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为应税所得,再按应税所的计算出本期应交的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在这种方法下,确认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将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所得税费用,但是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和应付税款法相同。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是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其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果不同。
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在递延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发应的递延税款余额,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只能视其为一项借项或贷项。
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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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会计利润:是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列报的结果,依所是会计准则。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成果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出来的结果。 二者的核算依据不一样,所以结果一般就不一样,二者的差异就是一般所说的税会差异,引起考二者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类:对资产的确认计量不一致,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不一致,造成每期计入折旧费用的金额不一致;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致,如招待费税法的规定的扣除标准、业务宣传费、损赠等税法都有规定限额,而会计没有;对收入和确认不一致,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确认为投资收益,而企业所得税法是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税额;对资产减值损失规定不一致,会计可以按比例计提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一般是不认可计提的减值损失只在实际发生时才可以抵扣,还有如税法有些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如对研发支出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对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造成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结果不一致。现在会计准则专门有一章讲所得税会计,就是针对二者差异来进行核算处理的。具体你可以参考一下,弄明白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负债,什么是永久性差异,什么是暂时性异.... 希望以上讲的您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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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等于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会计利润也就是账面利润,是公司在损益表中披露的利润。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定的目的有所不同,使得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分为两类:一类是永久性差异,另一类是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这种会计利润差异形成以后,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如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税前会计利润中作收入处理,而在纳税所得中则不被作为收入。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的。其特点是在以后各期可以转回,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与纳税法规不一致时产生的差异。假如:税收上规定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按直线法计算,则年折旧率为10%;如果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金额为10000元,则企业会计核算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为500元,按税法规定计算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为1000元。计提折旧额的不同,使得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产生500元的差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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