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中的和声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
和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的法则同时发声而构成的音响组合。
它包含:①和弦,是和声的基本素材,由3个或3个以上不同的音,根据三度叠置或其他方法同时结合构成,这是和声的纵向结构。②和声进行,指各和弦的先后连接,这是和声的横向运动。补充一句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和声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调性内所具有的稳定或不稳定的作用、它们的运动与倾向特性、彼此之间的逻辑联系等。
扩展资料:
和声的发展:
和声的历史发展西洋音乐中和声的形成与发展,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现分6个阶段概述如下:
10~16世纪,欧洲复调音乐从早期的奥加农发展至复调写作的完善阶段当复调音乐的各声部相互间以协和音程为主作对位结合时,即形成和声音程、和弦与和声进行。当时以各类七声中古调式为基础,故后人称15、16世纪复调音乐中的和声为中古调式和声或教会调式和声。
其特点为:①建立在6种不同结音(即主音)的调式基础上(第7种洛克里亚调式极少应用)。各调式音阶的音程关系不同,每一种调式都有其特征音程,相互区别。②以协和音程为基础,和弦结构只有大、小三和弦原位、第一转位与减三和弦第一转位。
其他不协和音程均须按规定的方法解决。③各级三和弦都可相互连接。在和弦的连接中,根音之间的各种音程关系(除增四度外)均常用。在音乐进行过程中,并不要求以主和弦为中心,但在乐曲结束处应以主和弦收束。
约从14世纪开始应用变音,亦称“伪音”,规定六度反向级进到八度时须为大六度,三度反向级进到同度时须为小三度,因此需应用变音,形成类似导音进入主音的声部进行。另外,为了避免减五度与增四度,亦需用变音。这为各类调式逐渐演变集中为大、小调体系创造了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声
它包含:①和弦,是和声的基本素材,由3个或3个以上不同的音,根据三度叠置或其他方法同时结合构成,这是和声的纵向结构。②和声进行,指各和弦的先后连接,这是和声的横向运动。补充一句。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旋律:指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若干乐音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和谐运动。它建立在一定的调式和节拍的基础上,按一定的音高、时值和音量构成的、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亦称曲调。它可以是单声部音乐的整体,也可以是多声部音乐的主要声部
旋律大调只是大小调中的一种,只有区别,不存在什么优势.
而且旋律大小调本来就是自然大小调的一种变体,所以说旋律大小调是一种自然大小调,而自然大小调不一定是旋律大小调,它们是从属关系.
自然大小调的变体就分为旋律大小调和和声大小调.
旋律大小调和和声大小调是相互并列区别的关系.
至于旋律大小调与和声大小调的区别:
和声小调:取任意一音为主音,然后按"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半音,增二度,半音"的顺序排列而得的调式音阶.
和声大调:取任意一音为主音,然后按"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半音,增二度,半音"的顺序排列而得的调式音阶.
旋律小调:将和声小调第Ⅵ级音也升高,使之与主音构成大六度.
旋律大调:将和声大调第Ⅶ级音也降低,使之与主音构成小七度.
和声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调性内所具有的稳定或不稳定的作用、它们的运动与倾向特性、彼此之间的逻辑联系等。和声的功能与调性密切相关,离开了调性或取消了调性,和声也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意义。和声的色彩,是指各种和弦结构、和声位置、织体写法与和声进行等所具有的音响效果。和声的色彩是和声表现作用的主要因素,无论在调性音乐或非调性音乐中,它都具有重要意义。
简单说,有了和声,音乐就变得动听,让人产生共鸣和不同的听觉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