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两个特别的行政区分别是(
1: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Hong Kong),简称“港”(HK),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地处中国华南地区,珠江口以东,南海沿岸,北接广东省深圳市,西接珠江,管辖陆地总面积1106.3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648.69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总人口约740.98万人。
2: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葡语Macau、英语Macao),简称“澳”,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处珠江三角洲的西岸,北邻广东省珠海市,西与珠海市的湾仔和横琴对望。由澳门半岛和氹仔、路环二岛组成,陆地面积32.8平方公里,总人口65.6万(截至2018年3月)。
扩展资料
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回归时间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经过100多年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使澳门成为一个风貌独特的城市,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迹。澳门历史城区于2005年7月15日正式成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澳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