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诗人李白其实是“古惑仔”?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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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文学博士檀作文出了一本介绍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书,书名叫做《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称诗仙李白为古惑仔,据他自己说所谓古惑仔就是流氓,这就是等于说,李白是“大唐第一流氓”,这个结论可是人家“考证”出来的啊。 咱且不谈他的“考证”如何,光是这个书名就够“古惑”的了。 在俺看来,檀博士辛辛苦苦二十余年,灯下寒窗,悬梁刺股,好不容易鼓捣裂启游出一本书,搞点噱头,做个广告,炒作炒作,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总比那些靠下半身写作者要高明得多。但是,你弄个“标题党”把戏,引引眼球也就够了,却要打着学术的名义,在书的内容里,也玩起了胡乱考证的乌龙,那就误人子弟了。 本文只举檀博士所举的几个代表性例证,看看他是如何“论证”李白是“大唐第一古惑仔”的。 檀博士说李白是古惑仔最为重要的例证就是李白自己的诗,那意思是李白自己“交代”的,还能错?博士说,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一诗中自己承认年轻时候不但结交流氓团伙,而且是“李白的理想”就是在肆销“闹市拿刀砍人”! 旁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了读者看起来方便,现将此诗全文引述如下: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却秦不受赏,救赵宁为功/小节岂足言,退耕舂陵东/归来无产业,生事如转蓬/一朝乌裘敝,百镒黄金空/弹剑徒激昂,出门悲路穷/吾兄青云士,然诺闻诸公/所以陈片言,片言贵情通/棣华倘不接,甘与秋草同。 李白这首诗,因版本不同有点差异,俺所举的这个版本就没有李白拿刀砍人的句子,但是檀博士学问广,你不能否认他确实看到了另一个版本,那个版本也确实有“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当朝楫高义,举世钦英风”四句,原来博士就是根据这个说“李白的理想”就是“在闹市拿刀砍人”! 这岂不是笑话么?大家知道古代有志报国的“士”,大多喜欢佩剑的,韩信、岳飞,哪个不是书剑不离身的?一把佩剑,那是很时尚的玩意呢!那把剑是一种象征,是他们用以表达舍生取义、与邪恶进行斗争的决心和志向的。 当然,既然佩了剑,就希望它有用,因此他们在抒发报国忧民的志向的诗里,就会经常拿这把佩剑说事。因为是文学艺术,容许夸张的,绝不能因为李白在诗中有“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10个字,就说李白真的要去杀人了!那不过是抒发他和邪恶斗争到底的决心而已。就像岳飞在《满江红》里慷慨激昂呼喊“壮志饥餐胡虏肉”,你能说岳飞真的要吃人肉么? 其实,纵观李白全诗,根本不是檀博士说的那回事。 编注:古惑仔是粤语圈的俚语,本意指那些机灵古怪、具有反叛精神、讲江湖义气的年轻人,后来随着香港黑帮电影的传播,才逐渐演化为一个贬义味很浓的词。 跟 帖 赵志疆当今文坛,“戏说”方兴未艾,“消费”异军突起。越是声名远播的古代名人,越容易沦为别人盘中任意煎炒烹炸的美味,毕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着实是一种不小的诱惑。继孔子、庄子之后,李白同样终于难逃“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五颜六色以古人为卖点的图书令人眼花缭乱,眼看着书中无比熟悉却又分外陌生的人物,不由你不发出“今夕是何年”的感叹。笑语 檀作文认为,李白崇尚侠客,但侠客在古代一直存在争议,往正面说就是义士,往负面说就是流氓。檀作文介绍说,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就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诗的大意是: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30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黑势力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re:rooler 打着否定一切正统的旗号谋利,看似很“革命”,其实仅仅是投机,与真的批判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有,那就是破坏。 过客: 考证李白是不是什么古惑仔,有何价值呢?出版社不能为了图书的销量而取一个惊人的名字来吸引大家的眼球。而想出名的某某某,也不能为了自己一己之利,昧着良心说话啊。 huangsi2001 历史上不是第一次有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贬低李白了吧? 老博 说李白是古惑仔就是贬低吗?我倒不这样看。 说还原也好,说炒作也罢,不管怎样,那也是一种声音。不同的声音,并不影响我们欣赏李白的作品。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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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就是想吸引别人眼球,书好卖。
现在不昌弊都耐侍族这样嘛,不分责任的说法多了。古人所说的侠客也跟古惑仔不是一个概谈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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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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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败盯过是比喻而已李白本身就桀骜不驯和香港电影中的古惑仔们相似所以就有了李白是唐代的古和并惑仔而已叫古惑仔是不恰当的,,虽然李白放狂不羁,,当却一直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和准则,所以应该是个真正的游侠儿。“十步杀一人,千里唤枯迹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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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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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快意恩仇,杀人不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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