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看这两句话的翻译!
这句来自这个小说剧本:http://winglin.net/fanfic/KpopperMania/chapter_1.shtml
我总觉得这句话怪怪的,搞不明白句子成份。
2、Back in the days, I'd use to catch a whole bunch o'them Balamb fish and share'em with this here cat.
这句有两个要点想请您帮忙给说说,一个是“them Balamb fish”这个部份,这样的用法在语法裏面叫什麽呢?有没有详细的介绍呢? 第二个是後面“this here cat”,这个here 地方副词的用法我好像只知道它在句首和句尾可以放,这种位置有没有什麽理论根据? 展开
您好,第一句话应该是:It's not like a job at an ice cream parlor is anything special.
或 an Ice cream parlour 是指冰淇淋店的意思。
翻译:
在冰淇淋店的工作又不是说有多麼特别。
又不是说冰淇淋店的工作有多麼特别。
又不是说冰淇淋店的工作有多麼了不起。
第二句:Back in the days, I'd use to catch a whole bunch o'them Balamb fish and share'em with this here cat.
“them Balamb fish” 这个部份不完全,还要包括 bunch o'them,也就是 bunch of them (一堆或一群) 的意思。而“this here cat” 就是指 "这只猫","这里这只猫","就是这一只"的意思。
至於根据还有用法什麼的,我只能告诉您,一般英文口语的东西包括看到书上的对白,正式英语结构有时候根本代不进去。因为往往有太多非正式的讲法,及俚语,或当地(各地)风格,所以在此是随说话的人用,当然如果对地理文化,及语言学非常有研究的人,有时可以依这些对话判断出对话者来历 (身份高否,从那个国家或城市来的等等,在谈吐间是有迹可循的)。
翻译:
在当时的日子里,我常钓一大堆的巴浪布鱼,然後与这一只猫分享它们。
想当初,我常钓一大堆的巴浪布鱼,然後分给这只猫(就是这一只)。
想当年,我经常能钓一整串的巴浪布鱼,甚至还能分给这只猫一份。
完了前面的话被抹掉了。
像bunch o'them Balamb fish这样的用法我看还是挺常见的,比如you guys....就是一个代词接一个名词这种,我就是不知道它的理论基础是什麽。这种用法算不上太少见吧..
後面的here用法,我的疑虑是,如果从这里只是弄明白所要表达的意思而没弄明白道理的话,那麼以後我在表达的时候能不能直接搬来用?是不是会闹出笑话?
它的理论基础是什麽,我还真不会解释,但是这种用法算很常见啊,日常生活中我就常听到比如:I always get bunch of them Lays chip (其实这边应该是写 Lay's Chip 它的正确名称,但是很奇怪就是当外国人在随意用时根本不会管这麼多,只要别人懂就好了) 但一般会出现这种用法的多是有特别指出说他买或拿的这东西是那个牌子或什麼名字。
至於後面那个很好理解,如果您脑海里能看到这人在讲话他基本上一定是边讲边比手划脚,因为他讲的话很某区的当地化,然後一看对话就是个很爽朗(豪迈)的人,他或许是边举(指)著这只猫边讲 This here cat (有著,"你看啊,就是这只嘛,就是它罗" 的意思)。
您如果长期使用英语与人对话就会知道了,有笑话才会有进步嘛! ( =∩ω∩= ) 如果您用错了一定会有好心人跟您解释它们(这些俚语比如说)应该怎麼用,什麼时候用,因为有些东西就算您母语是英文,不是当地人您也不会知道他们真正指的什麼。
还有,现在还蛮多所谓的 Chinglish 的 (汉式英语),也算一种风格。写文章的话,肯定语法错误百出,但对话的话就无所谓了,就像人家讲 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 (人山人海的英文直译) 他们也真的懂,你就是在讲 "There's lots of people" 一样的意思。
like引导从句 相当于It's unlike that.....
这里用法都是很口语化的,不太正式,不要太执着于语法,用法灵活一些,就像我们说汉语的时候,不也会 那个 恩 啊 什么的吗?
1、如果按照从句理解,这句话怎麼翻译合适呢?我怎麼也翻译不顺啊。(您可以参照剧本里的前後文)
2、在学习的阶段我还是希望能够弄明白道理的。真正在与人沟通的时候弄明白意思也就行了。
哇,你这个答得也好好啊。可惜只能选一个采纳答案,要不就把你也选上了。
“this on the desk dog这只桌子上的狗could you get me that on the table glass(that glass on the table)“这样的用法我感觉真的不是很常见哦。不知道关於副词的这种用法是否有根据。
对了,同位语我有印象,这个”位“应该是这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