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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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区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内其他高新区的成功管理经验, 建议我市高新区现阶段实行决策层(高新区领导小组)、管理层(高新办)、经营服务层(服务中心)的三级管理体制,对高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待高新区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对这种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调整。
决策层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负责高新区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负责高新区内改革和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批准或审查高新区的规划和发展目标,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管理层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办),它既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又是市政府管理高新区的派出机构,还是政府有关部门管理高新区的协调办公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计划,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纵向管理,对高新区内的项目、土地审批、工商注册、企业监管、资金运作、人员入户和出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和全过程管理。
经营服务层即服务中心,通过这个机构的设置,将为高新区内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信息服务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同时还负责组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物业开发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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