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水库周围多少公里内属于迁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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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指因为水源保护需要一名还是水库安全考虑需要移民,我所了解的是水库安全移民问题由设计部门负责,而自来水水源保护没提出必须移民: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划分及其水质标准类别 5.1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5.2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5.3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上、下游1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米至1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5.4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 取水设施沿岸周围半径300米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外半径延伸至500米处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划分及其水质标准类别 5.1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5.2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5.3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上、下游1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米至1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5.4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 取水设施沿岸周围半径300米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外半径延伸至500米处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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