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函数在某点的可导性一定要用定义证吗?能不能用求导公式,左右导
证明函数在某点的可导性一定要用定义证吗?能不能用求导公式,左右导数相等来证明可导,这样的话需不需要先证连续性?可是这样不就是默认函数在这点可以求导了吗?...
证明函数在某点的可导性一定要用定义证吗?能不能用求导公式,左右导数相等来证明可导,这样的话需不需要先证连续性?可是这样不就是默认函数在这点可以求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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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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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那先证其连续性,再用求导公式求左右函数相等行不行?
追答
这当然可以。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直接用函数式算导数,例如用(2x)'=2;(3x²)'=6x这类方法算导数,那么就必须先证明连续。因为(2x)'=2;(3x²)'=6x这些式子成立的前提是函数连续,如果函数不连续,那么直接这么算就会出错。
而定义公式本身已经隐含了连续的要求,所以不连续的函数用定义公式算,就会得到极限无穷大的结果来,所以就会得到不可导的正确结论。可以不先证明连续。但是如果你先去证明了连续,虽然本无必要,但也不是错误,所以仍然可以先证明连续,然后再用定义公式证明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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