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刑法的问题,急!!
听说有种法律叫国际刑法,请问一下,国际刑法的犯罪有那些刑种和刑期?对具体的一种罪,怎样量刑?(好比中国刑法的“犯盗窃罪,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之类的量刑标...
听说有种法律叫国际刑法,请问一下,国际刑法的犯罪有那些刑种和刑期?对具体的一种罪,怎样量刑?(好比中国刑法的“犯盗窃罪,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之类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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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指国际上有关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律规范,其确切范围尚无定论。以这类规范作为研究对象的国际刑法学,仍处在个别专题研究的阶段,尚未形成国际法中公认的分支学科。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法律概念很不相同,刑事审判权又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在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中,不可能建立世界统一的、超国家的刑事审判机构,由它来适用一部有普遍拘束力的国际刑法典。当前一般所称国际刑法,是指国家间为特定问题所签订或认可的有关刑事问题的各种公约、条约和国际法一般原则。
国际刑法25种主要犯罪分类
一、与战争有关的犯罪 1.侵略罪 3.危害人类罪 4.战争罪 6.非法持有、使用和放置武器罪 8.充当外国雇佣军罪 二、与人权有关的犯罪 2.灭绝种族罪 9.种族隔离罪 10.奴役及与奴役有关习俗的犯罪 11.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罪 12.非法人体实验罪 三、与恐怖有关的犯罪 5.危害联合国及有关人员罪 14.劫特航空器和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罪 16.威胁和使用武力危害国际保护人员罪 17.劫持人质罪 18.非法使用邮政罪 四、与海洋和环境有关的犯罪 13.海盗罪 15.危害航海安全和公海固定平合安全罪 24.非法干扰国际海底电缆罪 21.危害国际环境罪 五、其他犯罪 7.盗窃核材料罪 19.非法贩卖毒品及与毒品有关的犯罪 20.破坏、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罪 22.国际贩卖淫秽物品罪 23.伪造、变造货币罪 25.贿赂外国官员罪
国际刑法的程序法规范
大都与实体法规范规定在同一公约或条约内,但也有单独成法的,例如,联合国大会1973年通过的《关于侦查、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犯和危害人类罪犯的国际合作原则》。国际刑法的程序法一般涉及:①刑事管辖,特别是解决普通管辖、双重管辖、多重管辖的问题。由于刑事管辖上存在属地主义(领域原则)、属人主义(国籍原则,又分被告人国籍原则和受害人国籍原则)、保护主义(安全原则)、普遍主义(世界性原则)和永久居所或营业地原则等,所以各国规定不一。在如何处理双重审理的问题上,各国做法也不相同,因而,在国际罪行、跨国罪行、公海上犯罪、船舶或航空器上犯罪的管辖问题上,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有国际协议加以调整。例如,关于空中劫持罪的3个公约,在这方面就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②引渡。国际间已存在许多有关引渡的条约和惯例;但关于可引渡罪名、引渡的客体、引渡的条件和引渡的顺序等,均有待用国际协议作进一步调整。 ③司法协助。 在刑事诉讼上关于案情的侦查、案犯的缉捕、诉讼文书的送达、证据的收集,以至判决的执行,国际间已存在许多双边或多边的司法协助协定。有关国际罪行的公约或条约,一般也包含有司法协助的条款。1923年建立的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专门从事建立罪犯档案、侦查、缉捕等方面的国际协作。这种大规模的刑事司法协助,也属于国际刑法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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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25种主要犯罪分类
一、与战争有关的犯罪 1.侵略罪 3.危害人类罪 4.战争罪 6.非法持有、使用和放置武器罪 8.充当外国雇佣军罪 二、与人权有关的犯罪 2.灭绝种族罪 9.种族隔离罪 10.奴役及与奴役有关习俗的犯罪 11.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罪 12.非法人体实验罪 三、与恐怖有关的犯罪 5.危害联合国及有关人员罪 14.劫特航空器和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罪 16.威胁和使用武力危害国际保护人员罪 17.劫持人质罪 18.非法使用邮政罪 四、与海洋和环境有关的犯罪 13.海盗罪 15.危害航海安全和公海固定平合安全罪 24.非法干扰国际海底电缆罪 21.危害国际环境罪 五、其他犯罪 7.盗窃核材料罪 19.非法贩卖毒品及与毒品有关的犯罪 20.破坏、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罪 22.国际贩卖淫秽物品罪 23.伪造、变造货币罪 25.贿赂外国官员罪
国际刑法的程序法规范
大都与实体法规范规定在同一公约或条约内,但也有单独成法的,例如,联合国大会1973年通过的《关于侦查、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犯和危害人类罪犯的国际合作原则》。国际刑法的程序法一般涉及:①刑事管辖,特别是解决普通管辖、双重管辖、多重管辖的问题。由于刑事管辖上存在属地主义(领域原则)、属人主义(国籍原则,又分被告人国籍原则和受害人国籍原则)、保护主义(安全原则)、普遍主义(世界性原则)和永久居所或营业地原则等,所以各国规定不一。在如何处理双重审理的问题上,各国做法也不相同,因而,在国际罪行、跨国罪行、公海上犯罪、船舶或航空器上犯罪的管辖问题上,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有国际协议加以调整。例如,关于空中劫持罪的3个公约,在这方面就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②引渡。国际间已存在许多有关引渡的条约和惯例;但关于可引渡罪名、引渡的客体、引渡的条件和引渡的顺序等,均有待用国际协议作进一步调整。 ③司法协助。 在刑事诉讼上关于案情的侦查、案犯的缉捕、诉讼文书的送达、证据的收集,以至判决的执行,国际间已存在许多双边或多边的司法协助协定。有关国际罪行的公约或条约,一般也包含有司法协助的条款。1923年建立的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专门从事建立罪犯档案、侦查、缉捕等方面的国际协作。这种大规模的刑事司法协助,也属于国际刑法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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